2007年11月5日 星期一

樣本數太少

中研院生醫所硬推生物資料庫
李宗祐/調查採訪中國時報 2007.11.05 
 具有高度人權爭議的台灣生物資料庫,國科會委託中央研究院生物醫學研究所進行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出爐,以「初步並未見不能彌補的疏漏」,回應外界抨擊可能侵犯人權及民眾隱私的疑慮,並肯定衛生署接續推動建置台灣生物資料庫先期規畫研究計畫的必要性。

 生醫所主導的研究團隊已宣稱,本月起兩年內,在苗栗、嘉義和花蓮地區採集一萬五千人血液樣本,為建置台灣生物資料庫展開先期規畫,最終目標是採集廿萬人以上的血液樣本,建立基因資料庫,追蹤研究國人遺傳基因與生活環境變化與疾病發生的因果關係。

 第一階段由國科會以二千一百餘萬元委託生醫所招募一千名志願接受採血民眾進行可行性研究。結案報告出爐時程從去年七月延宕至今。

 國科會日前邀請多名醫學、法律及社會領域學者召開審查會議,最後結論要求科學團隊針對審議委員提出的意見修改;計畫完成前,討論過程及結案報告內容「不宜在媒體公開」,也使學術界對當天會議結論傳說紛紜。

 傳聞指出,生醫所的可行性評估結論是「可行得一塌糊塗」,國科會已同意為其背書;也有消息指出,會議結論是有條件通過,決定「修正後予以推薦」。

 國科會生物科學發展處長張清風強調,當天會議審議委員提出非常嚴格的批評。「修正後推薦」僅是個別委員意見,不是最後結論。

 根據本報取得的結案報告,生醫所從嘉義地區二九七位志願民眾接受出口調查顯示,高達九八.六%願意參加日後的正式計畫、接受採血,結論「這是讓人感到有信心的結果」,社會各界應較支持台灣生物資料庫的理念。

 針對倫理法律等相關問題,生醫所報告指出,「初步並未見不能彌補的疏漏」。當日與會人士透露,其實大部分委員都很不滿意,生醫所招募一○三二名志願民眾,卻只對二九七人進行出口調查,樣本數偏低;也有委員對女性在志願者中所佔比例高達七二.五%提出強烈質疑,批評跟台灣人口男女比例相差太遠,代表性有很大問題。

 更有委員點出,連參與可行性研究的法律學者都認為,「現行個人資料保護主要規範依據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對基因資訊規範尚有不足之處,光憑此法,無法完善規範未來生物資料庫的隱私法治,亟待檢討」。

 與會人士指出,研究計畫團隊內部都認為,在國內倫理法律制度尚未健全前,台灣生物資料庫計畫應再等一等。但科學團隊硬是做出「可行」的結案報告。

 相關人士透露,當天審查議會最後結論,要求生醫所修正報告內容,是希望再給該所一個機會。生醫所若執意如此,國科會也沒有辦法,關鍵在於衛生署是否真的馬上接續推動四年的先期規畫,從本月開始對一萬五千名民眾採集血液樣本。